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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特设考场管理细则

发布时间:2024年10月11日 发布者:管理员

第一章  总则

为了树立良好的考风考纪,严格考试工作管理环节,保证考试质量,维护资格考试的公正性、权威性和严肃性,满足合作伙伴的个性化需求,特制定本管理细则。

 

第二章  具体标准

第一条  特设考场仅接受中国寿险管理师中级、中国个人保险规划师初级、中国个人寿险规划师中级、中国银行寿险规划师中级、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中级资格课程考试申请。

第二条  申请特设考场需要提前30天并按照要求填写《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项目(CICE)增设临时考场申请表》申请,通过审批后可增设特设考场。

第三条  单个课程不得低于50考次,中级资格整体报考课程不得低于200考次。

第四条  特设考场申请通过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考试时间,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,可以提前申请,但申请时间不得晚于正式考试前十个自然日。

 

第三章  学习要求

第五条  特设考场设立考试工作小组,工作小组由CICE项目执行单位及合作单位各指定一名考务负责人。CICE项目考务负责人负责统筹特设考场整体考务工作。

第六条 双方协商定制学习计划,最大程度提高学习效率,保障学习效果。

 

第四章  附则

第七条  本管理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
第八条  本管理细则最终解释权归CICE项目执行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