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为了树立良好的考风考纪,严格考试工作管理环节,保证考试质量,维护资格考试的公正性、权威性和严肃性,满足合作伙伴的个性化需求,特制定本管理细则。
第二章 具体标准
第一条 特设考场仅接受中国寿险管理师中级、中国个人保险规划师初级、中国个人寿险规划师中级、中国银行寿险规划师中级、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中级资格课程考试申请。
第二条 申请特设考场需要提前30天并按照要求填写《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项目(CICE)增设临时考场申请表》申请,通过审批后可增设特设考场。
第三条 单个课程不得低于50考次,中级资格整体报考课程不得低于200考次。
第四条 特设考场申请通过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考试时间,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,可以提前申请,但申请时间不得晚于正式考试前十个自然日。
第三章 学习要求
第五条 特设考场设立考试工作小组,工作小组由CICE项目执行单位及合作单位各指定一名考务负责人。CICE项目考务负责人负责统筹特设考场整体考务工作。
第六条 双方协商定制学习计划,最大程度提高学习效率,保障学习效果。
第四章 附则
第七条 本管理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第八条 本管理细则最终解释权归CICE项目执行单位。